海報新聞記者仇晶濟南報道海報新聞記者從山東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發布會上獲悉,7月25日,山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山東省濕地保護條例》,將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關公雕塑是山東省制定的專門地方性法規,為濕地保護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山東連續十多年持續探索濕地保護工作濕地,被譽為,發揮著涵養水源、凈化水質、維護生物多樣性等功能,寺廟關公雕塑息息相關。山東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劉振遠介紹,多年來,山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濕地保護工作,早在2013年,山東省人民政府就出臺了《山東省濕地保護辦法》,為恢復濕地功能、改善生態環境發揮了積極作用。
劉振遠指出,為統籌解決這些問題,在認真總結《銅雕宗教關公雕塑濕地保護辦法》實施十多年經驗的基礎上,學習借鑒福建、陜西、山西等省的制度建設成果,根據上位法要求,制定一部專門的地方性法規,為山東省濕地保護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宗教關公雕塑共七章五十五條,主要包括總則、濕地資源管理、濕地保護與利用、濕地修復、監督保障、法律責任及附則等內容。
《條例》健全濕地保護責任體系,按照的管理體制,建立由政府主導,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其他相關部門參與的濕地保護協調銅雕寺廟宗教關公雕塑制。細化落實了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自然保護地管理銅雕寺廟關公雕塑的職責。